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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晓燕在《中国妇运》发表署名文章: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半边天力量


陕西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龚晓燕在《中国妇运》2019年第3期发表题为《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半边天力量》的署名文章。详见下文: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妇联组织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哪里的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站出来说话,依法依规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陕西省妇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推动男女平等,努力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半边天”力量。



一、打好主动仗,将“贯彻落实宪法、推动男女平等”作为妇联组织参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职责

我国宪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同时规定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些都为妇联组织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最坚强、最有力的保证。陕西各级妇联组织坚决贯彻落实宪法的男女平等原则,坚持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责。


一是当好“推动者”,不断促进法律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近年来,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陕西在妇幼保健、妇女创业、卫生教育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作为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就是着力推动涉及妇女儿童人身、就业、财产等重大权益保障的法律政策落实,比如,配合人大、政协,多次对妇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了陕西法制政策性别评估机制;争取政法部门支持,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犯罪活动;加强与人社、农业、工会等部门协调合作,对妇女土地权益、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用好“话语权”,推动维权关口前移。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了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做好维权工作的职责,同时,要求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此,陕西省妇联组织主动跟进立法进程,把握好立法、修法、释法等关键环节,不断推动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如目前,陕西正在积极推进我省反家暴及家庭服务业的立法工作,《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已经列入省人大2019年审议项目。


三是做好“娘家人”,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教育引导妇联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的重大意义,不断提升政治自觉和法治素养。把宪法学习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妇联干部培训内容、列入晋职培训必学课程,省妇联机关在线学法用法学习考试,两次取得了参考率、通过率双一百。加强网格化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阵地建设,建立维权站点2496个,在县以上建立婚调委,12338维权热线实现县级全覆盖,招募各级专业维权志愿者1.5万人,实现了维权服务在身边、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唱响主旋律,将“加强宪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作为妇联组织参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陕西各级妇联组织将宪法宣传作为增强妇女群众法律意识的重要抓手,坚持以春风化雨的形式,将宪法宣传送入街头巷尾、百姓人家,引导广大妇女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主动实践者,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捍卫者。


一是抓住契机集中宣传。抓住“11·25反家暴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节点,推动开展“七五”普法宣传,组织妇女法律知识竞赛、普法作品有奖征集等各类宣传活动2800余场次。向妇女群众发放宪法、反家暴法、婚姻法等宣传资料100万余册,通过宣传,让宪法及法律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打造品牌日常宣传。深化“建设法治陕西·巾帼在行动”“三八”妇女维权周等品牌活动,开展“奔跑法治·巾帼在行动”“送法宣政暖民心 维权服务巾帼行”等主题活动,组织维权志愿者深入基层、校园开展宪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受益群众近20万人。


三是善用媒体广泛宣传。在陕西广播电台《说法时间》开播“法律知识有奖微竞答”100余期,在《秦风热线》《第一新闻》《都市快报》《帮忙有一套》等栏目开设普法宣传和案件点评,开播“三秦妇女学法律 家庭平安促和谐”有奖竞答及“与法同行”新媒体快乐普法大赛。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妇联组织与媒体合作,开办专版、专栏等法制宣传300多期,在全社会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陕西省妇联先后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三、占领主阵地,将“突出德治、强化自治”作为妇联组织参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效载体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妇联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陕西,就是要发挥道德对法律的教化作用,倡扬先进文化、提升文明素养,让宪法精神成为妇女群众内心自觉和真诚信仰。


一是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两个独特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引导妇女既爱小家,也爱国家,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实现以德治促法治。陕西各级妇联组织将宪法的宣传贯彻与平安家庭创建、寻找“三秦最美家庭”等相结合,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基本指标,累计评树各类特色家庭150多万户,较好地宣传倡导了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推动形成了诚信守法的家庭法治文化,实现了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二是坚持法治和自治相结合。在社会治理的新格局中,注重发挥全省3万多个“妇女儿童之家”,近2万个村(社区)妇联,60多万专兼职妇联副主席、执委及巾帼志愿者作用,探索妇女自治新模式,增强妇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妇联改革,基层妇联的影响力、凝聚力大大增强,一大批优秀基层妇女进入妇联组织或参与妇联活动,大家紧密牵手、姐妹互助,成为了乡村社区治安稳定的“宣传员”“情报员”。





来源/《中国妇运》

投稿邮箱:sxflxmt@126.com

编辑/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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